林芝站入站、考核与评估办法
一、入站
第一条:科研人员采用自愿+申请的方式加入林芝站,依据“开放、流动、竞争、联合”的原则,吸纳所内外优秀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。
第二条:林芝站成员权利:
1、对林芝站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;
2、监督林芝站管理人员的权利;
3、使用林芝站观测设施设备、分析仪器设备的权利;
4、使用林芝站观测数据的权利;
5、参与林芝站相关培训和活动的权利;
第三条:林芝站成员义务:
1、宣传和维护林芝站形象的义务;
2、遵守法律法规和林芝站章程的义务;
3、积极参与林芝站常规监测和仪器维护的义务;
4、积极参与林芝站举办的活动和培训的义务;
5、不断提高科研素质,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的义务。
二、年度考核
第四条:依据国家站“CNERN平台运行服务管理办法”、“CNERN绩效考核评估办法”、“CNERN运行服务绩效年度考核评估细则”,以及“国家林业局CFERN考核办法”,尽力完成相关考核指标和任务,并以此为依据对照检查各小组和个人工作情况。”
第五条:建立林芝站考核办法,根据外业工作和内业工作实际情况,核算工作量,并作为个人和研究小组的奖补依据,考核指标单独制定。
三、综合评估
第六条:每三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,重点放在监测数据增量,高质量文章、专著,和获奖。